无锡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和就医类型(门诊/住院)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普通门诊报销比例
- 社区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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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报销比例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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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报销比例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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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在职人员1500元,退休人员无起付线
- 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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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在职人员80%,退休人员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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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在职人员75%,退休人员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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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在职人员60%,退休人员70%
- 门诊两病保障
- 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基金最高支付800-1000元(含普通门诊报销部分),报销比例60%,转诊其他医院报销比例50%
二、住院报销比例
- 起付标准与分段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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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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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元以下:统筹基金支付84%,个人自付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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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4万元:统筹基金支付88%,个人自付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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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万-12万元:统筹基金支付92%,个人自付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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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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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元以下:统筹基金支付88%,个人自付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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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4万元:统筹基金支付90%,个人自付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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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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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万元以下:统筹基金支付92%,个人自付8%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合并计算门诊与住院费用,封顶线20万元,连续缴费满5年提升至25万元
三、其他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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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生殖技术 :甲类项目(如取卵术)医保全额覆盖,乙类项目个人先自付10%再报销;异地就医备案转诊按本地比例结算(职工80%、居民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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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定病种 (如恶性肿瘤放疗、肾透析):在职职工92%、退休人员85%、建国前老工人99.1%,门诊费用按90%比例报销
四、结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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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 :出院时由医院与医保部门直接结算,个人仅需支付自付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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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工报销 :未直接结算的费用需个人垫付后申请报销
以上政策综合了无锡市医保局最新文件及权威信息,具体执行以实际就医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