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医保补缴政策规定如下:
一、补缴条件
- 退休年龄要求
- 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退休,需满足累计缴费年限≥25年且实际缴费年限≥15年。
- 缴费年限不足处理
- 若未达到规定年限,可选择一次性补缴不足部分或继续缴费至达标年限,均需缴费至规定年限后方能办理退休手续。
二、补缴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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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文件 :身份证、社保卡、1寸登记照、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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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补充 :灵活就业人员需提供《职工医疗保险手册》或《社会保险证》。
三、补缴流程
- 线上办理
- 通过当地医保局官网或官方APP提交申请,按提示完成缴费。
- 线下办理
- 携带材料至社保经办机构个体征缴部门办理。
四、补缴时间与待遇
- 时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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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征缴期外参保人员需在当年缴费,逾期不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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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欠费补缴需在次年3月前完成。
- 待遇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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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后次月开始享受医保待遇,补缴期间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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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余额按补缴金额比例恢复。
五、其他注意事项
- 跨省转移接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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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转移时,转出地统筹基金一次性补缴年限不足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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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转移接续由封闭运行单位划转欠费。
- 灵活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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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从30岁开始补缴,欠费超过6个月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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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基数最低档为5409元,养老补缴不能跨年。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3-2025年最新文件,具体操作前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