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市最新政策,灵活就业人员与职工生育保险的参保情况如下:
一、当前参保状态
- 政策调整前(2022年9月1日前)
南京约30万灵活就业人员无法直接参加生育保险,其生育医疗费用需自行承担。
- 政策调整后(2022年9月1日起)
该群体可通过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间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但 不再单独缴纳生育保险费 ,相关费用由职工医保基金按比例划入。
二、可享受的待遇
- 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包括产前检查、住院分娩、流产/引产等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按职工医保报销标准执行。
- 一次性营养补助
2022年9月1日后分娩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可获3193元/人次的一次性营养费,与职工待遇一致。
三、参保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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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连续足额缴费满1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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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国家和南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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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 :因政策调整后生育津贴已并入职工医保待遇,不再单独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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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生育保险费为每人每月8元,由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无需额外缴费。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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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2022年9月1日前已参保但未缴费满10个月,需补缴后方可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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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计算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实际产假天数计发。
以上信息综合了南京市人社局及官方平台最新通知,确保与政策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