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社保政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选择仅缴纳职工医保(即医疗保险)而不缴纳职工养老保险。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政策依据与现状
- 灵活就业参保范围
自2023年7月起,上海放宽了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参保政策,允许其以自由职业者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 缴费比例与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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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个人缴纳比例为10%,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全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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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养老保险 :个人缴纳比例为20%,但灵活就业人员无法享受单位缴费部分的补贴。
二、灵活就业人员的选择权
- 仅缴纳医保
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自身经济状况选择仅参保医保,放弃养老保险。这种选择在法律上是允许的,但需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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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如退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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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范围有限,可能无法覆盖高额医疗费用。
- 参保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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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希望获得养老金,建议同时缴纳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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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经济条件允许,可考虑补充商业医疗保险以增强保障。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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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要求 :医保需累计缴费满15年才能退休,但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后仅需缴纳大额救助金(约1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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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限制 :灵活就业人员不受户籍限制,均可参保。
综上,上海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只交医保,但需权衡医疗保障与养老保障的需求,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最适合的参保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