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
江西居民养老保险的发放标准由 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 构成,支付终身。具体标准如下:
- 基础养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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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最低标准 :133元(不含各市、县自行提标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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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标准 :不同城市的基础养老金标准有所不同,例如南昌市为169元,赣州市为177元,宜春市为168元,吉安市为182.5元,上饶市为169元,抚州市为161元,九江市、景德镇市、萍乡市、新余市和鹰潭市的具体标准未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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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情况 :江西省曾两次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第一次从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70元,第二次从70元提高到80元,增幅达45.5%。
- 个人账户养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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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方式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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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档次 :个人缴费标准为每年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6000元共14个档次,政府根据不同缴费标准给予相应财政补贴。
- 待遇领取条件 :
-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或从制度实施当年至年满60周岁当年已缴清保费的,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综上所述,江西居民养老保险的发放标准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基础养老金全省最低标准为133元,具体标准因市而异,个人账户养老金则根据个人缴费档次和储存额计算。建议关注江西省人社厅和省财政厅的最新通知,以获取最新的养老金标准和调整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