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城市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和医疗费用额度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标准
- 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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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报销限额为1万元(部分政策文件表述为2万元,但根据最新政策调整应为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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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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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不设起付标准,基金负担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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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每次100元起付,基金负担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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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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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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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60%
- 门诊用药保障(两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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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在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购药,年度最高限额400元,报销比例70%;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比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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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办理“两病”门诊用药备案
二、住院报销标准
- 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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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住院:1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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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住院:650元(按50%比例递减)
- 报销比例
- 无论职退休,均按50%比例报销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7万元
三、特殊群体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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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70周岁以上退休人员门诊起付标准1300元,报销比例70%-80%(视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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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未备案转诊至三级甲等医院,起付标准1500元,基金负担25%;已备案则按1000元起付,基金负担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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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儿童意外伤害 :无第三方责任人门诊最高支付限额1000元,基金负担50%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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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万元,超出部分需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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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限额为7万元,具体额度可能因政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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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医疗机构级别报销比例不同,建议优先选择基层医疗机构以降低自费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3-2025年牡丹江医保政策文件,具体执行以当年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