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保后参保
将职工医保转为居民医保需按照以下步骤办理:
一、办理停保手续
- 单位参保人员
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或辞职后,由单位经办人员办理停保手续。
- 灵活就业人员
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社保局业务分厅(如金秋大厦)办理停保手续。
二、参加居民医保
- 准备材料
需提供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办理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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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办理 :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办理参保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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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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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刷卡(需带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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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社区打印的缴费通知书到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等网点缴费。
三、注意事项
- 时间要求
居民医保通常每年11月30日前缴费,缴费后次年1月1日生效。
- 账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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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将暂停使用,待遇等待期过后(一般为30天)可恢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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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重新参保职工医保,原居民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可退还(需符合条件)。
- 法律限制
两种医保不可同时参保,需先停保职工医保再参保居民医保。
四、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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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转移 :需在转入地办理停保和参保手续,转移接续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职工医保缴费凭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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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不同地区标准不同,例如柳州市2025年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140元/年。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政策略有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