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防汛避险人员转移条例》的规定,正常年份主汛期的防汛日期为 7月10日至8月10日 ,这一时段被概括为“七下八上”。该条例由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明确将此时间段作为防汛关键期,要求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在此期间加强人员避险转移准备工作。
补充说明:
- 主汛期与汛期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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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汛期 :特指每年7月10日至8月10日,是汛期中降雨集中、灾害风险最高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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汛期 :整体为6月1日至9月30日,主汛期是其中降雨量最大、洪水灾害最严重的时段。
- 调整机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根据当地降雨情况,对防汛关键期进行适当调整,但需报经省级以上部门批准。
- 其他地区差异
我国南北方汛期起始时间存在差异,南方部分地区主汛期可提前至4月,而华北、西北地区主汛期集中在6-9月。上述河北地区的划分属于华北地区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