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伤医保报销规定如下:
一、报销前提条件
- 责任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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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第三方责任:参保人因自身原因(如意外摔倒、疾病等)受伤,且不存在第三方侵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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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责任:若伤害由他人侵权行为导致,需由侵权人承担全部或部分费用,医保不予报销。
- 医疗费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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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及医疗服务设施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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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包括美容、整容、非疾病治疗(如健康体检)及境外就医等。
二、报销流程与材料
- 报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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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文件:身份证、入院记录、个人承诺书、外伤疾病住院申报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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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材料: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检查检验报告、费用明细清单等。
- 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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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期间全额垫付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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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后3日内携带上述材料至医保部门申请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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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医保系统结算(审核通过后)。
三、报销比例与限制
- 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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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医保:5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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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医保:约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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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比例需咨询当地医保局。
- 不报销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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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由第三人负担、工伤保险支付、境外就医、违法/自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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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自费项目:挂号费、特需医疗服务、非疾病治疗(如整容手术)等。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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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出差、探亲等异地紧急住院需按参保地医保政策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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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器具 :部分康复辅助器具(如假肢、轮椅)可能纳入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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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机制 :部分地区(如五大连池市)对医保外伤人员实行7天公示期,存在第三方责任人或违法行为的将取消报销资格。
建议参保人员及时咨询当地医保部门,确认具体报销细则及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