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
灵活就业断交了是 能 继续交的。以下是相关政策的详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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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继续缴费 :灵活就业人员中断缴费后,仍然可以继续缴纳社保费用。中断前后缴费年限累计计算,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月领取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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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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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特殊条件可以补缴 :例如,2011年以前退休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男性65岁、女性60岁的退休人员,在2011年之前已经在当地缴纳了社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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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允许当年补缴 :有的地区允许灵活就业人员在当年补缴之前断缴的月份,但不可以跨年补缴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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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补缴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只能补缴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并且不得向参保之前去申请补缴;续保时可补缴停保或断保期间的社会保险费,缴费年限可按规定累计进行计算。
- 法律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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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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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综上所述,灵活就业人员在断缴社保后,可以通过补缴特定条件下的断缴部分,继续缴纳社保费用,确保累计缴费年限满足要求,从而保障退休后的相关待遇。建议灵活就业人员及时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按规定办理续保和补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