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医保目前 不能直接在外地使用 ,但可通过以下方式实现异地就医报销:
一、异地就医备案
- 备案方式
可通过医疗保障部门官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或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备案手续。
- 备案后待遇
完成备案后,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可实行直接结算,需在就医前完成备案。
二、特殊就医情形
- 急诊就医
因急诊就医可在回参保地报销费用,需先自费垫付,后凭费用收据、诊断书等材料回参保地社保局报销。
- 转诊就医
需由参保地医院开具转诊证明,持证明到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后直接结算。
三、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
石家庄医保开通了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五种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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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若长期在外地居住(如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需在参保地办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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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使用 :异地就医个人账户资金可支付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等)的门诊费用及药店购药费用。
五、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规定,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及结算流程均以国家及地方政策为准。
总结 :石家庄医保无法直接在外地使用,但通过备案、转诊或急诊垫付等方式可实现异地就医报销,具体操作需提前咨询参保地医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