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医保政策规定,北京职工医保个人账户 不能直接为河北子女缴费 。具体说明如下:
- 个人账户使用范围限制
北京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仅限参保人员本人使用, 不可共用或代缴他人医疗费用 。即使参保人员与子女均在北京参保,子女的医保待遇仍需通过其独立账户或家庭共济账户使用。
- 家庭共济账户的适用条件
自2022年12月1日起,北京职工医保个人账户 可探索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负担医疗费用,并支持为上述人员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费用。但此政策适用于 城乡居民医保 ,而非职工医保。
- 河北子女的参保建议
若河北子女希望享受医保待遇,建议其通过 河北本地医保渠道参保 ,或由北京参保人员通过 家庭共济账户 (需满足条件)进行辅助支持。具体操作可咨询河北当地医保部门或北京医保中心。
综上,北京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目前 无法直接为河北子女缴费 ,但可通过家庭共济账户支持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具体需符合政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