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社保局补缴社保新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 补缴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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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户籍(城镇和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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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各种原因未缴纳社保费用或有缴费中断情况的(国家及本市规定的不缴费情况除外)
- 补缴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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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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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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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寸照片两张
- 补缴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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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当地社保局咨询窗口查询需补缴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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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需要补缴的金额再到指定的银行进行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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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打印收据
- 滞纳金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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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8年9月1日起,对灵活就业人员补缴欠缴养老保险费时征收滞纳金,征收标准为从补缴当日起计算欠费天数,按日征收万分之五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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滞纳金以灵活就业人员补缴的纳入社会养老保险统筹部分为征收本金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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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四类人群可以免征滞纳金,包括按月缴费人员、因病提前退休人员、符合就业困难条件人员退休前三年内产生的统筹欠缴部分及其他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的免征人员
- 退休年龄补缴 :
- 员工到达退休年龄,没有养老保险的,可以一次性交满15年的养老保险以后再办理退休手续,享受退休以后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
- 灵活就业人员补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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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费款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2022年未缴费月份可于2023年缴费截止时间前通过“特殊缴费”进行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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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缴费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
这些政策为铁岭市的社保补缴提供了详细的规定和流程,确保参保人员能够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保障其退休后的待遇。建议参保人员及时关注政策变化,按规定办理补缴手续,以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