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北省医保新政策主要包括门诊统筹待遇调整、药品目录升级、医保支付能力提升及服务优化等方面,具体如下:
一、门诊统筹待遇调整
- 年度支付限额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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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年度支付限额由3500元增至6000元,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由60%提高至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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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岁以下在职职工年度支付限额由2000元增至3500元,45岁及以上由3000元增至4500元,支付比例均提高至60%。
- 病种覆盖扩展
- 在原有门诊慢性病和特殊病基础上,新增21种慢性病(如动脉硬化闭塞症、特应性皮炎)和3种特殊病(如垂体瘤、艾滋病),门诊费用按住院人次累计支付。
二、药品目录与支付方式改革
- 国家药品目录统一执行
- 2024年1月起全面执行《2023年药品目录》,甲类药品全额报销,乙类药品(不含谈判药)先自付5%再报销。
- 药品耗材集采扩围
- 推广50种药品和40种医用耗材的集中带量采购,落实谈判药品单独支付,降低患者费用。
三、医保支付能力提升
- 缩小住院报销比例差距
- 通过扩大医保目录、优化支付方式,提高门诊、住院等实际报销比例,目标比2022年提升5个百分点。
- 特殊群体保障强化
- 新生儿参保缴费不受集中征缴限制,可出生后90天内办理登记;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体获得全额或定额资助。
四、服务优化与便利
- 医保转移接续简化
- 职工省内流动无需再办理转移手续,个人账户结余自动转移,缴费年限累计。
- 信息系统升级
- 医保信息平台暂停服务期间(如年终结转期),支持线上线下自助查询,保障参保人员权益。
五、其他重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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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医保协同 :深化与京津医保对接,优化异地就医费用核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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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护理险探索 :推动建立长期护理险制度,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以上政策综合了医保待遇提升、费用控制和服务优化,旨在进一步减轻群众医疗负担,提升医疗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