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医疗保障局、财政厅联合发布的政策文件,2021年河北省慢病卡报销政策主要调整如下:
一、政策覆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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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对象 :将省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及4%补充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全部纳入门诊慢性病管理服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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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种数量 :确定38种慢性病纳入保障范围。
二、报销标准与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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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统一设定为200元,多种慢性病年度内不重复计算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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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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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低档标准缴费的成年居民报销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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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居民及按高档标准缴费的成年居民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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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补充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报销60%。
- 年度支付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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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病种年度支出不超过该病种年度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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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有两种及以上慢性病的,每人每年统筹基金最高报销限额为5000元。
三、其他重要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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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结算 :门诊慢性病费用单独执行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管理,与住院医疗费用不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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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目录 :仅限医保药品目录中的甲类、乙类药品及医保准予支付的诊疗项目和设施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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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 :恶性肿瘤放化疗、尿毒症透析等重大疾病门诊治疗费用,按低档标准缴费者报销70%,未成年及高档缴费者报销80%。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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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调整 :此前政策中提到的300元起付线已随2021年政策调整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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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仅限政策目录内的药品、诊疗项目及设施费用,急诊、抢救等特殊项目不纳入门诊统筹。
以上政策自2021年3月1日起实施,适用于河北省内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