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但有条件
浙江医保卡 可以 在跨省药店使用,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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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参保人员需要先进行异地就医的登记、审批及备案手续。备案后,可以选择居住地一到三家的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异地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并且每年可以定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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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已开通异地联网结算的定点药店 :在就医地,参保人员需要选择已开通异地联网结算服务的医保定点药店进行购药,才能使用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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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等特殊情况 :对于急诊等特殊情况,参保人员可以先垫付医疗费用,再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回到参保地办理报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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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结算需符合特定条件 :如果跨省结算且没有提前就医备案,参保人员需要先行自付20%的费用,然后再进行报销。
综上所述,浙江医保卡在跨省药店使用前,需要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并选择已开通异地联网结算的定点药店进行购药。对于急诊等特殊情况,可以先垫付费用,再回参保地报销。建议参保人员提前了解并确认相关政策和流程,以便顺利使用医保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