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女性灵活就业人员
江苏省自2025年2月1日起实施的新政策允许 部分女性灵活就业人员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提前至50岁退休 。这些条件主要包括:
- 原固定工条件 :
- 1986年9月30日之前参加工作的原固定工,如果后来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继续缴纳养老保险,可以50岁退休。
- 国企工人条件 :
- 2001年12月22日之前解除劳动关系的国企女工,如果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也可以50岁退休。
- 缴费年限条件 :
- 50周岁时曾在企业工人岗位工作,且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满15年的灵活就业女工,可以50岁退休。
这些政策的实施旨在为部分女性灵活就业人员提供更多的退休选择,并体现社会保障体系的灵活性和进步。符合条件的女性可以更早地享受退休生活,同时也为她们提供了更多的职业规划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