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和医疗费用段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普通门诊报销比例
- 社区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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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在200元以内的部分由个人承担,200-900元部分基金支付60%,900元以上部分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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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周岁以上居民在社区医院就诊基金支付65%,其他医院55%。
- 非社区医院
- 费用在200元以内的部分由个人承担,200-900元部分基金支付50%,900元以上部分个人承担。
- 学生儿童
- 在社区医院就诊0-400元费用基金支付60%,400元以上部分个人承担。
二、门诊大病报销比例
- 费用段与比例 :
2万元-4万元:50%
4万元-6万元:55%
6万元-8万元:60%
8万元-10万元:65%
10万元以上:70%
- 起付标准 :1万元(困难人员为1万元)。
三、住院报销比例
- 起付线与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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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1000元起付,65%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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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500元起付,85%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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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300元起付,90%报销。
- 年度封顶线 :
- 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60万元,超限部分由大病医疗救助基金支付95%。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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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病 :如高血压、糖尿病等,2万-4万元部分报销50%,10万元以上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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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大病 :个人自付3万元以上部分,基金补助45%(最高4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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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时效性 :以上比例可能随政策调整,建议参保前咨询最新官方文件。
以上信息综合了南京市医保政策文件及2023-2025年最新调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