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合并
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已经合并 。合并的目的是强化基金共济能力、提升管理效能和实现长期稳定发展。合并后,生育保险的功能不会消失,而是与医保“强强联合”,实现一体化管理。
具体合并内容如下:
-
参保登记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自动同步参加生育保险。用人单位只需按本市社保征缴规定办理参保登记,无需额外操作。
-
变更登记 :如果合并前,用人单位和职工未同时参加两项保险,社保经办机构会直接帮增加参保险种,并按合并后的医保费率征收费用,实现无缝衔接。
-
医疗服务管理 :生育医疗服务将统一纳入医保定点管理,包括协议管理升级、智能监控系统、统一药品和诊疗目录等,以确保服务质量和管理效率。
-
基金合并管理 :生育保险基金将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但会单独设置收入和支出项目,确保专款专用。同时,基金风险预警机制和内控制度也将全面加强,确保基金安全。
-
经办服务优化 :合并后,报销流程将更简化,各类人群参加医保的,自然获得生育保障的相关权利,办事更便捷。
因此,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已经合并,参保职工在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同时,也参加了生育保险,享受相应的待遇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