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生育保险报销所需材料需根据生育类型(顺产/剖腹产、流产等)及参保人身份(职工/配偶)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基础必备材料
-
身份证件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社保卡 :用于医疗费用结算;
-
结婚证 :原件及复印件;
-
生育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 :准生证或《二孩生育证》;
-
出生医学证明 :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死亡未办理者需提供死亡证明);
-
医疗费用相关材料 :
-
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
-
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及发票原件;
-
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原件。
二、特殊情形补充材料
- 男职工申报配偶生育 :
-
配偶无工作单位:提供户籍或社区/村委会未就业证明;
-
配偶异地生育:提供配偶参保地社保机构未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证明。
- 失业金期间生育 :
- 提供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
- 并发症生育 :
- 需额外提供与住院费用对应的清单。
三、注意事项
-
材料时效性 :生育津贴需在女职工休满产假后90日内申报,逾期可能影响待遇;
-
异地就医 :跨市就医需提供异地就医申请表及参保地证明;
-
审核流程 :材料提交后,社保机构通常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费用直接拨付至定点医疗机构账户。
建议办理前通过南宁市医保局官网或线下经办机构确认最新材料要求,避免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