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医保局最新政策,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有以下调整和优化:
一、家庭共济范围扩大
- 近亲属定义
个人账户资金可支付参保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发生的符合个人账户使用范围的费用。
- 使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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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亲属需为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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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通过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支付宝/微信“京通”小程序或线下经办机构备案。
二、个人账户资金管理
- 封闭管理新规
自2025年9月1日起,个人账户资金将专款专用,不可提现,仅限医保支付。
- 继承与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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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可继承,但不可直接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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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有医保存折资金不受影响,可随时支取。
三、门诊待遇调整
- 门诊封顶线
个人账户支付门诊费用后,剩余部分按比例报销,最高支付限额2万元以上的按60%支付。
- 大额医疗费用二次报销
符合条件的门诊费用可申请二次报销,单位和个人无需缴费。
四、其他注意事项
- 缴费时间
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期为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3月31日,逾期将无法补缴。
- 政策生效时间
目前政策已正式实施,适用于2025年及以后参保人员。
以上政策综合了医保资金使用效率提升与参保人员权益保障,建议参保人员及时通过官方渠道办理备案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