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目前属于 深汕特别合作区 ,具体说明如下:
- 行政归属
深汕特别合作区成立于2020年6月,是中国首个以“合作区”命名的国家级经济特区,由广东省汕尾市、深圳市共同管理,覆盖汕尾市西部、深圳市东部区域,总面积468.3平方千米。
- 行政区划调整
该区域包含汕尾市原海丰县的部分地区(如汕尾、遮浪、田墘等7个镇)及原惠阳地区的陆丰县、陆河县,同时包含新设立的街道(如凤山、香洲)。
- 与普通行政区的区别
深汕特别合作区并非广东省常规的行政区划(如粤A、粤B等),目前尚未正式升格为地级市或县,其管理权限和功能具有特殊性,主要聚焦于经济合作与发展。
补充说明
虽然汕尾市整体属于广东省,但其内部存在文化分区现象,例如陆丰三甲地区(含陆丰县全境及海丰县北部)以客家文化为主,而陆河及部分海丰镇则属于潮汕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