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超转人员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和医疗费用阶段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 门(急)诊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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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个人负担比例高于5%的部分由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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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个人负担比例高于10%的部分由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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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年度累计超过1300元(退休)或2000元(在职)的部分纳入报销范围
- 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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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社区医院报销90%,其他定点医院报销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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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社区医院报销70%,其他定点医院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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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限额 :2万元以下全额报销,超过部分按比例报销
二、住院报销比例
- 起付标准与分段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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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1300元(首次住院)或650元(第二次及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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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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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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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30000元:三级医院90%、二级医院87%、一级医院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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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3万元:按阶梯比例递减(如三级医院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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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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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30000元:三级医院90%、二级医院85%、一级医院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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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3万元:按阶梯比例递减(如三级医院60%)
- 大额医疗费用互助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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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支付限额 :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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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个人负担比例降至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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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个人负担比例降至15%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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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医疗保险 :社保未报销部分可申请补充医疗保险,具体比例因医疗机构类型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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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 :恶性肿瘤等特殊病种按住院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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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封顶线 :职工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50万元,居民医保为5万元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1-2025年最新医保政策文件,具体执行以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官方说明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