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长治的养老金发放标准如下:
- 基础养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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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养老金标准 :每人每月不低于6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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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龄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 :对全市65岁及以上参保城乡老年居民增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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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限基础养老金 :对长期缴费、超过最低缴费年限的参保居民,加发年限基础养老金。自2009年我市开展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且累计缴费满15年的,每多缴费一年,在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每月加发年限基础养老金1元。
- 个人账户养老金 :
-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 :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39。
- 养老金计发基数 :
- 2023年养老金计发基数 :6897元/月。
- 养老金调整 :
- 调整水平 :经国务院批准,长治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印发《关于长治市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总体调整水平为6.5%左右。
综上所述,长治居民的养老金发放标准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基础养老金的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65元,并根据年龄和缴费年限进行增发。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39。2023年养老金计发基数为6897元/月,并且根据国家规定进行了相应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