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医疗费用等级及医疗机构级别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 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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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1800元,1800元以上部分按50%报销,年度最高报销限额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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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村卫生室报销60%,乡镇卫生院40%,二级医院30%。
- 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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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分档:三级医院15%、二级医院10%、一级医院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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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周岁以上老年人在乡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二、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 门诊报销
- 起付线5000元,5000-10000元赔付50%,10000-30000元赔付60%,30000-50000元赔付70%,50000元以上赔付80%。
- 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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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1.5万元,60000元以下(含)赔付50%,60000-80000元赔付70%,80000元以上赔付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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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周岁以上老年人在乡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三、其他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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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医疗保险 :与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合并实施,报销比例与医保待遇档次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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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转院 :符合转诊规范的患者,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可提高5个百分点(原10%降至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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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处方药费 :村卫生室10元/次,乡镇卫生院50元/次,二级医院200元/次。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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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急诊大额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为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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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报销比例随医疗机构级别降低,三级医院比二级医院降低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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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可全额报销。
以上政策综合了2018-2024年最新调整,具体执行以德宏州医疗保障局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