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
河北省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始建于 1998年 。1998年12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标志着我国正式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根据该决定,职工医保在1999年初开始启动,并在1999年底基本完成。
尽管各地实施的具体时间和细节可能有所不同,但河北省自1998年起便逐步推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到2001年1月1日,河北省省直单位和沧州市等地正式实施了医疗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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