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最新政策,贵州省医疗报销比例分为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和农村合作医疗三个主要类别,具体如下:
一、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 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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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一级/未定级):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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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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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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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在职职工800元/年,退休人员根据年龄递减至600元/年。
- 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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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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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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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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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首次住院1700元/年,后续住院500元/年,退休人员起付标准更低。
- 大额医疗补助
- 最高支付限额30万元,职工和退休人员报销比例80%,退休人员90%。
二、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 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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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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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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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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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500-600元。
- “两病”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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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糖尿病相关治疗:基层及一级医院90%,二级医院80%,三级医院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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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报销2000元,无起付线。
- 慢特病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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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性肿瘤、慢性肾炎等:按住院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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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8000元,起付线150元,慢特病种类共37种。
三、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比例
- 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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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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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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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20%。
- 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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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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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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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60%。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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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报销 :乙类药品按80%报销,贵重药品按7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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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治疗 :如手术、特殊检查等按7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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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 :需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费用由医保与个人按比例结算。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3-2025年最新调整,具体执行以当地医保部门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