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两病门诊起付标准根据参保人员类型、医疗机构级别及病种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普通门诊统筹起付标准
- 无起付线
自2024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取消起付线,参保人员均可享受门诊统筹待遇。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00元,用于支付普通门诊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
二、“两病”门诊用药起付标准
- 取消起付线
自2022年7月1日起,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取消30元/年的起付线,患者用药费用可直接纳入统筹基金支付。
- 年度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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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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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尿病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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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患两种病 :年度累计支付限额600元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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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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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等):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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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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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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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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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2024年将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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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2022年将“两病”年度支付限额设为2000元(含两种病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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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2021年规定“两病”门诊医药费用实际报销比例80%,剩余部分由医疗救助补齐。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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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目录 :仅限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的治疗性药品纳入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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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他待遇的衔接 :门诊统筹与门诊慢特病、大病保险等可叠加使用。
以上政策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具体执行可能因地区调整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