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生育医疗费用的报销时限,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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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费用 :应在女职工妊娠至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前申办。具体报销时间限制可能因地区而异,有的地方要求在生育后1年内申办,而有的地方则允许在生育后的18个月内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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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和异地就医的生育医疗费 :应在女职工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后1年内申办。逾期申办的相关机构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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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手术费用 :应在手术前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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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假期津贴 :应在其配偶生育后1年内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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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缴纳医疗保险费的要求 :参保人需要在生产之日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6个月以上(含本数),且生育前一个月按时缴纳医疗保险费,才能享受生育医疗待遇。若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不满6个月,则不能享受生育医疗待遇。
综合以上信息, 生育医疗费用的报销时限通常为女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后的1年内,且需要在生育前连续缴纳医疗保险费满6个月以上 。具体报销时间限制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社保中心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