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建议走医保统筹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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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与统筹基金分别核算 :医保统筹基金主要用于支付住院医疗费用、门诊规定病种医疗费用和重特大疾病门诊病种医疗费用,而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普通门诊医疗费用、购药费用和住院医疗费用中由个人负担的部分。两者不得相互挤占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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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统筹基金的条件限制 :要使用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必须先达到自负定额,且定额标准因地区和年龄段不同而异。此外,参保人员未按规定参保缴费、未及时办理参保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年度医保认证、所患疾病不属于医保报销范围内、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使用的医疗服务或药品不符合医保规定标准、医疗费用未达到起付线、医保账户余额不足等情况都会导致医保统筹不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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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统筹在药店实施困难 :在药店实施医保统筹存在处方来源问题,手抄处方、电子处方以及非县级医院以上的流转处方均不能用,这使得医保统筹在药店的使用变得没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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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金额和报销比例不统一 :由于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生活水平存在差异,医保账户的缴费金额难以统一,导致医保基金不平衡和浪费。同时,不同地区的医疗水平和消费水平不同,同样的病情在不同地区的医保报销比例也会有所不同,这使得参保人员在不同地区就医时难以享受公平的医疗保障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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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统筹基金的管理问题 :存在部分参保人员对医保统筹基金的认识不足,导致一些医疗机构和药店有机可乘,损害了参保人员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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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统筹的实际效果有限 :尽管医保统筹政策旨在减轻参保人员的经济负担,但由于药品价格高、医疗费用不低、过度医疗现象等原因,实际上并没有显著减少参保人员的负担。
综上所述,不建议走医保统筹的原因主要包括个人账户与统筹基金的分别核算、使用统筹基金的条件限制、药店实施医保统筹的困难、缴费金额和报销比例的不统一、医保统筹基金的管理问题以及实际效果有限。建议根据个人情况和医保政策选择合适的支付方式,以更好地保障自己的医疗保障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