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乌鲁木齐社保政策及搜索结果,关于社保增员的时间问题,具体说明如下:
一、增员生效时间
- 常规情况
用人单位需在每月 15号前 完成社保增员手续,增员操作通常在月初的社保系统维护阶段完成,次月开始生效。
- 特殊情况说明
-
若在15号后增员,需注意:
-
增员操作仍需在次月15号前完成;
-
新参保人员需完成入职手续(如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用工登记等);
-
完成所有材料审核后,次月生效。
二、注意事项
- 材料要求
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农村/外埠人员)、劳动合同等材料,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 审核时间
社保审核通常在月初进行,周末不处理,需耐心等待。
- 跨月操作
若需在同一个月完成减员和增员(如员工离职后入职),需确保:
-
减员操作在离职当月完成;
-
增员操作在次月15号前完成。
三、法律依据
社保增员需符合《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有义务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办理社保登记。
综上,乌鲁木齐社保过了15号仍可增员,但需在次月15号前完成操作且材料审核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