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个月内
在河北省邯郸市, 生育津贴的申请需要在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后的12个月内进行 。用人单位应在职工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结束后12个月内,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拨付生育津贴。如果用人单位在职工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缴费不足12个月,生育津贴会先由用人单位垫付,待用人单位在职工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月起1年内累计缴费满12个月后,再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拨付生育津贴。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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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应在职工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后尽快完成生育津贴的申请,以确保职工的权益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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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在申请生育津贴时,应确保所有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以免因材料造假而无法领取津贴或面临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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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在申请生育津贴时,可以通过“河北智慧医保”小程序进行线上申报,按照系统提示逐步操作,足不出户就能完成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