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根据参保人群和医疗机构级别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报销比例标准
- 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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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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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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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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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无
- 其他城乡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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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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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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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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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无
- 职工医保(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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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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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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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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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1300元/年,后续每次650元
二、起付标准与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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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无统一标准,但职工医保年累计起付1300元,后续每次6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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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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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每年1000元,其他居民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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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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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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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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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1500元
三、其他注意事项
- 转诊要求 :
- 未转诊直接就医按40%比例报销,经基层转诊后30日内就医按50%报销
- 门诊慢性病 :
- 按病种分类,基层医疗机构报销70%,其他机构50%,月度最高支付50元
- 精神病患者 :
- 在指定精神专科医院住院不设检验检查费用最高支付限额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1-2025年广州市医保政策,具体执行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