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医保政策,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确实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近亲属的医疗费用。具体政策如下:
一、资金使用范围
- 支付对象
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近亲属。
- 可支付费用
仅限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的个人自付部分,如门诊费、药费等, 不可用于报销其他医疗费用 。
二、操作方式
- 线上办理
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当地医保部门官方渠道,绑定近亲属信息后,实现医疗费用的直接支付。
- 跨省使用
支持跨省使用个人账户资金,家人在外地就医时,参保人可通过医保钱包功能实现实时转账。
三、注意事项
- 家庭成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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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共济人需参加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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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的父母不在此范围内。
- 资金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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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限支付个人自付部分,不可替代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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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家庭成员每年仅能绑定1个参保人。
- 政策调整
部分城市(如泰安)已试点将个人账户资金用于缴纳近亲属的城乡居民医保费,但需符合当地具体规定。
四、改革意义
该政策通过扩大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范围,缓解了家庭医疗支出压力,尤其对多子女家庭和异地就医人群具有积极意义。
以上信息综合了医保部门官方文件及权威平台说明,确保准确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