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新农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报销比例如下:
- 门诊报销比例 :
-
村卫生室或村中心卫生室:60%至80%
-
镇卫生院:40%
-
二级医院:30%
-
三级医院:20%
- 住院报销比例 :
-
镇卫生院:60%
-
二级医院:40%
-
三级医院:30%
- 异地报销比例 :
-
乡镇卫生院:90%
-
县级定点医院:82%
-
市级定点医院:65%
-
省级定点医院:55%
-
省外非定点医院:45%
- 大病补偿 :
- 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如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这些报销比例和限额可能会根据当地政策有所调整,建议您咨询当地新农合管理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