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社保政策规定,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要求如下:
一、职工医保缴费年限要求
- 累计缴费年限
参保人员需累计缴费满 25年 (含视同缴费年限),且实际缴费年限满 10年 ,方可在法定退休年龄后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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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缴费年限不足25年,可补缴至满25年,补缴期间按正常参保人员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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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需同时满足缴费年限满25年且实际缴费满10年,未达年限可继续缴费至满25年。
二、其他社保项目的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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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 :累计缴费满1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即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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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 :以单位名义参保满6个月即可享受生育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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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 :符合领取失业金条件且参保缴费满12个月以上。
三、法律依据
以上政策依据《福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执行。
总结
福州医保(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要求较为严格,需累计缴费满25年且实际缴费满10年。若未达标,可通过补缴方式满足年限要求。其他社保项目(如养老、生育、失业)的年限要求则相对灵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