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如下:
- 普通门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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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累计起付标准为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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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范围内的门诊医药费用报销比例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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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自然年度内按高、低两种缴费档次分别可报销400元、300元(不计入住院和门诊特殊病年度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 门诊特殊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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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病医保待遇不设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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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范围内的门诊医药费用按高、低两种缴费档次报销比例分别为9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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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自然年度内可报销6万元(与住院医疗费用合并计算)。
- 住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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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级别和是否异地就医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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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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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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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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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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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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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异地转诊转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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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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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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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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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急诊且未办理转诊转院手续的(临时外出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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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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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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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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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有效期内回参保地就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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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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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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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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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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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内一级医院: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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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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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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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医院:1200元。
- 大病保险 :
- 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超过13万元。
这些报销比例和限额为参保居民提供了一定程度的医疗保障,减轻了因疾病带来的经济负担。建议参保居民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待遇,以更好地保障自身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