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1月起多地实施的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政策,主要信息如下:
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
- 缴费基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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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 :4914元/月(大连市及辽宁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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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 :24570元/月(大连市及辽宁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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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标准 :自2025年1月1日起统一调整为8190元/月
- 费率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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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比例通常为8%-12%,个人缴费比例为2%-8%(具体比例因地区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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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大连市职工个人月缴费额为8190×2%=163.8元
- 灵活就业人员
- 缴费基数为8190元/月,缴费比例一般为5.8%
二、其他地区参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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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 :下限6236元,上限3117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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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 :下限4186元,上限2093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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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 :下限4037元,上限2018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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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 :下限4830元,上限96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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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 :下限4261元,上限21303元
三、注意事项
- 缴费时间
- 调整后缴费基数适用于2025年1月1日及以后参保的职工,2024年12月31日前参保的职工需按原基数缴费至2025年12月31日
- 财政补助
- 居民医保财政补助金额按国家或省规定执行,通常每年8月公布
- 特殊情况处理
- 若职工2024年和2025年均按原基数缴费,2025年个人缴费额将增加约4.36元/月
以上信息综合自各地医保局官方通知及政府公开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