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居民医保门诊费用报销政策如下:
一、普通门诊报销
- 覆盖范围
包含普通门诊、紧急抢救、慢性病、特殊病种及特殊药品报销。
- 报销比例与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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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起付线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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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 :60%-70%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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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乡镇卫生院 :50%-60%报销比例。
- 定点医疗机构
需在西安市医疗保障局公布的定点医疗机构签约,签约后自动享受待遇。
二、门诊特殊病种报销
- 病种范围
包括恶性肿瘤放化疗、器官移植抗排斥药、血液透析等55种病种。
- 报销比例
符合条件的费用按60%比例报销,患者自付5%。
三、门诊慢性病报销
- 病种与标准
如高血压、糖尿病等55种慢性病,需在定点医疗机构备案登记后享受待遇。
- 报销比例与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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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65%报销比例(除肺结核/大骨节病等4种病种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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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350元起付标准,具体限额根据病种确定。
四、门诊药品报销
- 特殊药品
符合西安市特殊药品政策的药品,患者自付5%后按60%比例报销。
五、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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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 :所有门诊报销均设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如200元),下年度不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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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门诊 :全日制在校大学生按学校统一管理,年度最高支付限额500元。
以上政策综合自西安市医疗保障局及相关部门发布的文件,具体执行以最新官方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