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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清曲是江苏扬州地区具有代表性的传统曲艺形式,属于民间曲艺的范畴。以下是具体分析:
一、定义与历史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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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
扬州清曲是明清时期流行于扬州、镇江、上海等地的曲艺唱曲形式,又名“广陵清曲”“维扬清曲”“小唱”等,以四胡、二胡、琵琶、月琴等乐器伴奏,采用扬州方言演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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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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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源于元代散曲,明代中叶形成,清代达到鼎盛,流传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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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被国务院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是江苏“三朵花”(扬州评话、扬州弹词、扬州清曲)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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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艺术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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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与曲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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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数音乐源自本地小调,融合江淮地区俗曲,兼具民间性与地域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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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调保留元明以来民间俗曲的韵味,如《好一朵茉莉花》的《鲜花调》即源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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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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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坐唱为主,表演者通常自操乐器(如四胡、琵琶等)互为伴奏,规模从一二人到八九人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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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表演不化装、无说白,风格轻便简洁,强调腔韵和发声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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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与相关艺术形式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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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扬州评话 :评话以说表为主,扬州清曲以唱为主,二者并称扬州曲艺“三朵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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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扬州弹词 :弹词以说唱结合为特点,而清曲更侧重纯音乐性。
扬州清曲是历史悠久、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民间曲艺形式,其艺术价值和文化意义在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占有重要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