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厦门市社会保险缴费政策,职工医保的缴费标准如下:
一、职工医保缴费标准
- 单位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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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1日至6月30日,单位缴费率调整为 6.5% (原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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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7月1日起,单位缴费率恢复至 7.5% 。
- 个人缴费比例
- 个人缴费率固定为 2% ,与单位缴费基数挂钩。
- 缴费基数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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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为 4043元 (2024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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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为 22164元 (2024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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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4043元,按4043元缴费;高于22164元,按22164元缴费。
二、其他相关说明
- 灵活就业人员
- 缴费基数范围与职工一致,但缴费比例为 8.5% (2025年新政策)。
- 缴费基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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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若低于60%则按60%、高于300%则按30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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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计算的个人,以上年度全省平均工资的100%为缴费基数。
- 政策生效时间
- 以上标准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1年。
三、查询方式
职工可通过厦门市社保局官网或线下窗口查询本人缴费基数及应缴金额。
以上信息综合了政府官方文件及权威平台数据,确保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