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职工女性的退休年龄根据职业类型和工种不同,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法定退休年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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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工人 :年满 50周岁 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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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干部 :年满 55周岁 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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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工种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等特殊工种的女性,退休年龄为 45周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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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病或非因工致残 :经医院证明并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女性,退休年龄为 45周岁 。
二、其他影响因素
- 连续工龄与岗位要求 :
若女干部在工人岗位连续工作满5年,或女工人连续工作满5年,可提前5年退休,即50周岁退休;
若女工人或干部在管理岗位连续工作满5年,退休年龄可延长至55周岁。
三、政策调整说明
根据最新政策,弹性退休制度已正式实施,职工可选择在法定退休年龄前3年内申请延迟退休,但延迟后退休年龄不得超过原法定退休年龄。例如,60周岁退休的女干部,可延迟退休最多3年至63周岁。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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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年龄以 户籍或参保地政策 为准,非厦门户籍人员需关注当地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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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想确认厦门为养老金待遇领取地,需满足年龄条件且至少在厦门参保缴费过。
以上信息综合了国家及地方政策,具体执行以厦门市最新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