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医疗保障政策,居民医保门诊儿童是可以报销的,具体报销规则如下:
一、报销范围
- 门诊费用报销
上海居民医保(含少儿医保)覆盖门诊费用,包括普通门诊、门诊慢性病等。
- 门诊特殊病报销
针对门诊特殊疾病(如糖尿病、高血压等),设立单独的报销通道,起付线300元,最高支付限额与住院报销标准一致。
二、报销比例与起付标准
- 基层医疗机构
-
一级医院:门急诊起付线800元,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报销比例30%。
-
二级医院:起付线300元,最高支付限额60万元,报销比例60%。
-
三级医院:起付线500元,最高支付限额60万元,报销比例55%。
- 普通门诊统筹
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机构,门诊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等一般诊疗费可报销,个人负担2元/人,医保支付8元/人。
三、报销流程
- 材料准备
需携带身份证、社保卡、医疗费用发票、诊断证明等材料。
- 报销申请
在3个月内向医保部门提交申请,扣除个人账户金额后核定自费部分报销。
四、其他注意事项
-
门诊费用与住院费用分开 :门诊和住院报销标准不同,需分别申请。
-
大病医疗保险叠加 :门诊特殊病报销后,剩余自费部分可纳入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以上政策适用于2018年之后参保的儿童,城乡儿童享受均一待遇。建议通过社保中心或定点医疗机构办理报销手续,确保材料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