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职工医保门诊统筹的报销比例如下:
- 在职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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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基层(含一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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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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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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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报销限额为6000元。
- 退休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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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基层(含一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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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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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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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报销限额为7000元。
此外,对于签约在基层医疗机构的职工参保人,仍然不设置医保门诊报销起付线,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药费,报销比例退休职工为85%,在职职工为80%。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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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选择医疗机构时,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医疗机构的等级选择合适的医疗机构,以最大化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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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年度报销限额,确保在年度内能够充分利用报销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