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个月至12个月
关于生育津贴的领取条件, 不同地区的规定有所不同 。以下是一些主要城市的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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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 :用人单位需连续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一定期限,具体时长依据各地规定有所不同。通常情况下,应在产后6个月内向所在地区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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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 :一般得满足分娩前连续缴费满9个月,或者分娩之月后连续缴费满12个月。如果在分娩前连续缴费不满9个月,但分娩之月后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生育津贴也会由生育保险基金予以补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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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 :社保需交满一年就可以领取生育险。参保人应在分娩次月起或累计参保满12个月后(生育或终止妊娠时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12个月的)一年内由用人单位或个人携相关资料到人社基金中心部门办理生育津贴零星报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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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 :社保需交满一年就可以领取生育险。参保人应在分娩次月起或累计参保满12个月后(生育或终止妊娠时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12个月的)一年内由用人单位或个人携相关资料到人社基金中心部门办理生育津贴零星报销手续。
综上所述, 生育津贴的领取时间通常在产后6个月至12个月内 ,具体时间要求依据当地政策而定。建议您咨询当地社保中心或相关部门,了解具体领取时间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