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娩后90天内
广东佛山生育津贴的申请时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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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 :申请期限为分娩后的90天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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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腹产 :申请期限为分娩后的105天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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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如生育时难产(例如使用产钳、胎吸等助产方式)或者生育多胞胎,申请期限会相应延长。难产的妈妈,申请期限在顺产或剖腹产基础上增加15天;每多生育一个宝宝,申请期限同样增加15天。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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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妈妈 :应在分娩后90天内开始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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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腹产妈妈 :应在分娩后105天内开始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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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特殊情况 :应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延长申请期限,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请。
请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以免错过津贴领取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