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医保缴费年限的最新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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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累计满30年且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女性累计满25年且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 的,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后次月起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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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年限达到15年以上 ,如医疗保险未达到缴费年限,不影响办理养老退休手续,但如该参保者选择退休后想享受职工医保待遇,则需补足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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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缴费年限包括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 。实际缴费年限是指单位职工、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缴纳职工医保费的实际年限;视同缴费年限是指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以及按统账结合的养老保险办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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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关系转入新就业地后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其在湖北省内各地参加职工医保的累计缴费年限、在退休地参加职工医保的实际缴费年限,达到退休地缴费年限规定标准的,退休后个人不再缴纳基本医保费,按规定享受退休地职工基本医保待遇。未达到规定年限标准的,可按退休地规定逐年缴费至规定年限,也可以一次性补缴至规定年限。
综上所述,男性累计满30年且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女性累计满25年且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的,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后次月起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如果未达到规定年限标准的,可以选择逐年缴费或一次性补缴至规定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