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返还比例根据年龄和参保状态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医疗保险金个人账户返还比例
- 未退休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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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周岁以下 :按本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0.8%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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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45周岁 :按本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1%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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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70周岁 :按本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2%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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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上退休人员 :按上一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8%返还
- 退休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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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下 :按上一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8%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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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上 :按上一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8%返还
二、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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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还比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相关法规制定,确保不同年龄段的参保人员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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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职工月缴费工资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则按60%为计发基数。
以上比例适用于职工医保门诊个人账户的缴费补贴部分,与住院报销比例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