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生育津贴的天数根据生育类型和地区政策有所不同,具体规定如下:
一、生育津贴计算基础
- 基本产假天数
女职工生育享受的基本产假为 98天 ,其中产前可休假15天。
- 难产及多胞胎增加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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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如胎儿体重≥400g)增加产假 15天 ,总天数达11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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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 15天 。
二、地区政策差异
- 生育津贴支付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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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如江苏南京市)将支付期延长至 158天 ,其余地区通常为 98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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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支付时间一般从分娩次日起算,需符合当地社保规定。
- 特殊手术附加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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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出宫内节育器: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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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置宫内节育器: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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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精管结扎/复通手术:7天/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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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项手术合并计算。
三、其他注意事项
- 累计缴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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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等城市要求累计缴纳生育保险满 12个月 且无中断,未满12个月但满1年的也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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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地区可能要求 6个月 或 9个月 累计缴费。
- 申领时间限制
- 需在分娩后 60天至180天 内申请,逾期可能影响发放。
四、计算公式(以深圳为例)
生育津贴=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假期天数
(例如:某企业上年度月均工资15000元,顺产128天,则津贴=15000÷30×128=64000元)。
以上信息综合了国家法律法规及地区政策,具体以当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