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
吉林市医保视同缴费年限的起始年份如下:
- 企业医疗保险的视同缴费年限 :
- 以1994年至1999年各地《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实践为界。
- 具体起始年份 :
- 如果某个人是1980年1月份上班,之后正常参加养老保险到2013年5月份,则他的1980年1月至1995年6月期间为视同缴费年限。
- 一般规定 :
- 医保视同缴费年限从开始参加工作的那一年起,一直到当地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那一年为止。
结合以上信息,可以得出结论: 吉林市医保视同缴费年限的起始年份为1994年 。即从1994年开始,参加工作的人员,其参加工作至当地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之前的正式工作年限可以被认定为医保的视同缴费年限。